【圆明网】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陈洋清女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母亲李合英含冤离世。
以下是陈洋清女士在刑事控告状中叙述的事实:
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多种疾病,胃病、骨节酸痛、头痛、百病缠身,时常往医院跑,中、西药结合治疗也无效,而自己又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家庭经常发生矛盾,邻舍、社会上都是与人争争斗斗,一不顺自己观念都有一餐吵。加上身体不好,人心情躁火,觉得人生很苦。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脾气也变祥和了,助人为乐,不再争争斗斗、斤斤计较了,而身体在修炼法轮功三个月内逐渐康复,一身病全无,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人也乐观了,邻里之间也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为一己之私,疯狂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我多次被绑架、关押: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坡心派出所所长周明、副所长王艺、警察朱鹏春十几人闯入我在坡心镇的家,非法抄家,无有任何搜查证,并抢走十几本法轮功书籍,师父法像两张,并绑架我到坡心派出所,再转到茂名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七十五元伙食费。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江泽民到高州视察,袂花镇派出所所长岗木森、指导员梁政,把我绑架到袂花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我在广州探亲被袂花派出所跟踪绑架回袂花派出所,袂花派出所到我家抄家,抢走一份法轮功的新经文。并劫持我到茂名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个月,勒索三百元伙食费。再劫到茂名洗脑班继续迫害。非法关押两个月,勒索三百元伙食费。
二零零二年,我到坡心镇探望母亲李合英,被坡心镇派出所绑架到茂名市第二看守所两个月,勒索一百伙食费,再转到茂名洗脑班迫害三个月,勒索四百五十元伙食费。
以后经常有茂名市“六一零”、国保、袂花镇政府和派出所人员不论白天黑夜骚扰、跟踪,来家威胁、恐吓。
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要我们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做劳工,要我们插灯泡,给的任务又多,没完成不准睡觉。通常要做十四到十六小时。
在茂名市洗脑班关押期间,强制我们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籍。洗脑班校长温汝雄、洗脑班人员林玲、吴中玉迫害我。
母亲李合英遭迫害离世
我的母亲李合英,八十二岁,多次被迫害导致身体不好,于二零一零年三月离世。下面是我母亲李合英遭迫害过程。
我母亲未修炼法轮功前,一九九六年患血管爆裂症,便血吐血,在中山市医院治疗不好,并判为不治之症,母亲也知道无望了,因为我的舅舅就是得了这个病死的,在医院把许多衣物送给别人,准备回家等死。回家后,亲人不死心,又把她送去茂名市职工医院治疗,但医生都说难治疗了。当时我母亲连坐都坐不起来,只能睡在床上,我知道法轮功可以救我母亲的命,于是劝她炼法轮功。起初母亲真不相信有什么功法能使她起死回生,反正无望了,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就放师父的讲法录象给她看,放师父的讲法录音给她听。奇迹出现了,母亲一边听着师父的讲法录音,一边身体就发生变化,心里感觉非常舒服,吐血、屙血的次数减少了,渐渐地 能坐起来了,渐渐地又能站起来了。就开始教她五套炼功动作,法轮功学员一边顶着她的腰,一边扶着她,拉着她的手教她动作,渐渐地母亲学会了五套炼功动作,而且能自己走,下地站着炼功了。最后她能自己走到炼功点上和法轮功学员们一起炼功了,身体上的病症全部消失,身体非常好。一个被医院判了死期的垂危病人,一旦病根全部消除达到无病状态,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当时镇上知道的人无不说法轮功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疯迫害后,十一月九日坡心镇“六一零”和派出所到李合英家中抢去一批法轮功书籍、师父法像等资料,绑架去电白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勒索伙食费每天十元。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我母亲在家中被坡心派出所绑架到坡心戒毒所非法关押三十三天,四月底在家中又被坡心派出所绑架去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才释放。
二零零零七月十七日,被派出所绑架拘留,非法关押于电白第二看守所半个多月,被勒索伙食费每天十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为了抵制邪恶的迫害,母亲被逼离家出走,流落他乡。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在广州被绑架,非法押回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在那阴暗的牢房里过着那非人的牢狱生活,受尽了折磨,吃尽了苦头,因遭迫害致生命垂危才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八月,在家中又被坡心镇派出所绑架去茂名市洗脑班,非法关押两个月。身体、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每天还要向洗脑班交二十五块钱的生活费,经济上损失重大。
母亲李合英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得以康复,在被控告人江泽民长期不分昼夜绑架,洗脑恐吓,从家中抓走,身体和精神都受到双重的打击,身体也越来越衰弱,迫害期间从洗脑班回来需人照顾饮食。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母亲在恐怖迫害环境中含冤离世。
母亲原本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炼好身体,提高道德,安享晚年,料不到江泽民妒嫉发疯对一群修炼者迫害、导致我母亲惶恐不安中含冤离世,作为李合英的家属我现要求江泽民对控告人与我母亲李合英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依照法律赔偿。
在长达十六年的高压迫害期间,被控告人江泽民剥夺了我作为中华民族公民应有的基本自由权利,我的身体精神、经济、家人所受到的精神压力,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操控其亲信“六一零”办公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此被控告人所犯罪行。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